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全市 2023 年度“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丽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11-09 21:03:19 点击: 0

图片


图片

各县(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3 年 12 月 1 日是第 36 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艾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开展,按照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 2023 年度“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云防艾办发〔2023〕1 号)精神,结合省艾办关于开展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的通知及我市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实施方案要求,市防艾委办公室将于11 月中旬至 12 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图片
一、活动主题
2023 年我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旨在强调艾滋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凝心聚力、目标一致,共同抗击艾滋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社会团体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宣教;企事业单位、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等要积板参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社会宣传、捐款捐物、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合力提升防治成效。


图片
二、活动要求
(一)主动汇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参与主题宣传活动。各(区)要结合开展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全市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艾滋病流行形势、防控进展、主要挑战、需要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下一阶段艾滋病防洽重点工作建议等。充分发挥本县(区)防治艾滋病协调机制作用,及时通报防治工作进展,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动员和倡导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本地区主题宣传活动,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作出表率。

(二)整合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高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要广泛动员宣传力量,注重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载体,优化宣传内容,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继续高质量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在“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要加大媒体和重点场所的艾滋病、性病、丙肝、猴痘防治公益宣传力度,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艾滋病宣传教育信息,特别是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强化警示性教育。根据大众人群、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特点,在交通场站、居民社区、工厂、工地、医疗卫生机构、校园等场所,通过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普及艾滋病、性病、丙肝、猴痘防治知识和技能。动员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金会、高校社团、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宣传教育、干预动员、社会倡导、捐款捐物、帮扶救助等活动。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组织本地本系统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和市防艾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优势,及时印发做好本地本系统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根据需要制作符合宣传主题和内容的防艾宣传材料,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宣传艾滋病防治的氛围。

(四)深入开展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各县(区)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新时代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主体责任,做好日常宣传教育引导,增强青年学生性健康教育防范意识,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广泛动员学校、社团、学生各级力量,开展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五)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动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各县(区)要进一步统筹整合区域医防资源,加强医防融合,增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意识,明确、规范医疗机构艾滋病、性病、丙肝及猴痘等传染病防治职能职责;各级医疗机构要以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防治措施、早检测和早治疗的好处等,引导就诊者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鼓励主动及自主检测。主动为性病就诊者提供性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与咨询、性伴动员检测、安全套使用等服务,提高就诊者自我防范、主动检测和及早规范治疗意识。

(六)持续开展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开展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及我市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的工作要求,凝聚各方力量,创新防治策略,聚焦重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环节,广泛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高质量推动我市防艾工作发展,持续巩固提升“三个 90%”和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成果。

请各县(区)和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 2023 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与效果,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参与和开展活动的有关信息数据)形成总结,纸质版和电子资料请于 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防艾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88-5180770 5456738

联系人:王锦 邱亚梅

邮箱:ljsfab@163.com


丽江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3年11月6日


图片


校对:董国华
二审:杨宏武 吉克木呷
终审:郭秀芬
投稿邮箱:932943119@qq.com
友情链接:人民网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工网 | 云南省总工会 | 丽江政务网 | 丽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