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江市总工会职工子女
“金秋助学”开始啦!
最高一次性补助5000元!
助困难职工学子求学圆梦!
申报条件是什么?
如何申报?
资助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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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15日止。
(一)在丽江市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的下岗、失业职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总和 3 倍的困难职工子女(云南省城市低保标准为月收入728元/人)。
(二)长期居住在城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年度总和 3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加入工会 组织的农民工子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总和 3 倍,已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
(三)因公牺牲、工伤死亡或因公致残、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子女,职工及其配偶双亡的子女。
(四)符合《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对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实施帮扶的办法》《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对因遭遇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实施帮扶的办法》帮扶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
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申请金秋助学金,农民工应当为加入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帮扶范围: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拒绝核实家庭经济状况,隐瞒家庭真 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故意 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三)本人违法犯罪、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 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四)本人因酗酒、自杀、自残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已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的全国级、省级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助学救助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金秋助学活动。
(一)子女当年参加中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录取并入学的,助学帮扶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
(二)子女当年参加高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并入学的,助学帮扶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