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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关注】云南省总工会出台5项制度 实现对劳模入口、帮扶、退出全过程管理

来源:丽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12-26 14:24:53 点击: 0

《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及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发放、劳模认定、关系转接、撤销等工作流程,近日,云南省总工会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实施细则》《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享受全国及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认定政策答复》《全国及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关系转接办法》《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撤销实施细则》5个劳模服务管理工作配套制度。至此,云南省劳模评选服务管理“1+N”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省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劳模评选服务管理工作。2022年以来,省总工会开展了劳模评选服务管理“1+N”制度体系建设,以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为龙头,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和我省劳模评选服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对全国及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发放、劳模认定、关系转接、撤销全过程管理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劳模评选服务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此次出台的系列配套制度有四个亮点:


1

形成了闭环管理

此次出台的《享受全国及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认定政策答复》《全国及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关系转接办法》《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撤销实施细则》,对劳模入口、动态管理、退出进行全过程管理,使劳模评选服务管理工作形成了闭环,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据可依。

2

明确了帮扶慰问标准

省财政每年安排2300万元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劳模帮扶慰问。省总工会此次制定的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对劳模专项补助金的类型、发放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具体的界定,对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发放、监督管理进行了严格规范,确保工会组织管好用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把省委省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3

回应了难点问题

享受全国及省劳模待遇如何认定、如何申报,一直是劳模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此次出台的《享受全国及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认定政策答复》,对享受全国及云南省劳模待遇认定政策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答复,明确了认定享受全国及省劳模待遇人员范围,增加了不予认定的5种情形,切实把好认定入口关。

4

优化了工作流程

此次出台的《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撤销实施细则》,细化了撤销劳模称号的条件和程序,明确通过撤销劳模称号工作联动机制进行审查确认。《全国及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关系转接办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了劳模关系转接的各种情形,对跨省、省内关系转接流程进行了分类设计,使转接手续办理程序更加清晰和规范。办法对报送材料进行了精简,设计制作了认定和转接审批表、转出转入函范本,进一步优化了审核认定、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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