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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关注】新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即将开始,大家快来关注吧!

来源:丽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12-09 10:27:38 点击: 0

医互活动的目的是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组织广大职工互助互济奉献爱心,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医疗负担,秉承“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宗旨。为满足广大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帮助我省广大职工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第十九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即将启动。


想要参加活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二)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16至60周岁的工会会员;


(三)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且参加了上一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退休人员。


(四)组织符合参互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新参互的,省总工会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参互补贴,各级工会也可以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参互时不是工会会员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按照先入会后参互的方式办理。


互助对象按规定缴纳互助金的,由其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参互”)。参互人员中在职职工(含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会会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60%,职工总数小于等于10人的,必须100%参互。医互活动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互时,通过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管理系统办理,同时须提供《参互申请表》纸质文档一份。


交费时间及标准是什么?


第十九期(2023年)医疗互助交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本期医互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从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十九期互助金标准为每人120元,每人限交一份,互助金一经交纳,不再退还。参互人员须在集中参互时间内交纳互助金,逾期不再办理。


生病住院后,如何获得补助,最高可以获得多少补助?


(一)参互人员在互助期限内生病住院时,按当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获取补助。出院时间在当期互助期限内的补助申请,按当期实施办法的补助标准计算补助。另外,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和认可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可在“云岭职工APP”上提交补助申请,也可凭医保部门提供的住院结算单据、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和费用结算单在所属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办事处、代办点申请办理补助。


(二)补助标准。按照参互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含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全自费费用,以省医保系统推送数据为准)为计算基数,补助基数起点为3000元,将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以下简称“费用总额”)按由低到高分九个档次实行定额和按比例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最低补助标准为100元,最高补助标准为50万元。分档及补助计算方式如下:


一档:费用总额在3000元(含)— 6000元(不含)范围的,给予定额补助金100元;


二档:费用总额在6000元(含)— 10000元(不含)范围的给予定额补助金200元;


三档:费用总额在10000元(含)— 5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3%给予补助;


四档:费用总额在50000元(含)— 1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5%给予补助;


五档:费用总额在100000元(含)— 2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7%给予补助;


六档:费用总额在200000元(含)— 4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9%给予补助;


七档:费用总额在400000元(含)— 6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12%给予补助;


八档:费用总额在600000元(含)— 8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15%给予补助;


九档:费用总额在800000元(含)以上的,按费用总额的20%给予补助。


参互人员在一个互助保障期限内发生多次住院的,补助基数可以累加计算。为避免“过度保障”,补助金额不能大于个人负担金额。


最迟申请补助的时间是?


当期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于次年6月30日前提交补助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有期限变动另行通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助:

 (一)在互助保障期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况,如工伤及应当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伤害等;

 (三)门诊费用,包含特殊病、慢性病、急诊及急诊留观等门诊结算的医疗费用;

 (四)非医保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

 (五)国家规定的非疾病治疗项目产生的全自费费用。含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类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

 (六)由国家负担医疗费的新发、突发传染病产生的住院费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住院产生的全自费费用;

 (七)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请的,逾期不予办理;或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错误导致补助发放失败的,自首次发放失败之日起超过1年仍无法成功发放的,不再予以补助,当笔补助申请做作废处理;  

 (八)不符合参互条件办理参互的,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互的;

 (九)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补助金的。

如有第八、九款所指的行为,即时取消其申请补助的权利,已发放的追回已发放补助金,并追究有关工会和责任人的责任。因参互人员未按规定办理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而影响补助的,由参互人员承担责任,所交纳的互助金不予退还。




连续参互实惠更多



凡连续参加第十六期、第十七期、第十八期医互活动未获得补助的人员,在继续参加第十九期医互活动时给予一份重大意外伤害保障,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可按照《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云医互〔2021〕3号)办理。


凡参加本期医互活动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医互活动补助和工会救助保障后,个人负担剩余费用(以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管理系统数据为准)超过10万元(含)不足20万元的,按照个人负担剩余费用的20%给予“二次补助”保障,超过20万元(含)的,按照个人负担剩余费用的40%给予“二次补助”保障。连续参互2期(含)以上的人员每增加1期增加1个百分点的补助,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二次补助”保障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医疗互助申报自行操作的相关流程


云岭职工APP下载安装


一、安卓系统手机下载流程:

1、关注“云岭职工”微信公众号;

2、发送“云岭职工”;

3、在弹出的信息中点击“详情”;

4、识别云岭职工二维码;

5、在手机右上角点“...”并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即可下载安装云岭职工APP。


二、苹果手机下载流程;

1、若之前下载过APP,先把之前下载的APP卸载;

2、打开APP store,搜索“云岭职工”或“云南省总工会”;

3、点击“下载”等待安装即可。


三、苹果手机添加信任

点击“设置”➨选择“通用”➨选择“设备管理”➨选择“CCBFintech ltd”➨点击“信任CCBFintech ltd”。


APP使用操作流程


一、APP注册

1、进入APP点击“我的”进入页面;

2、点击“登录/注册”;

3、点击手机右上角“注册账号”;

4、输入手机号码、验证码、设置密码、选择阅读并同意协议进行注册;(设置的登录密码需要包含大写、小写字母及数字,位数不一定非要如上面提示的8-18位,只要有这三样组合,职工本人方便记忆、不易忘记即可!)

5、在“我的”页面上方点击“实名认证”,进行实名认证、面部识别等操作完成注册。


二、绑定银行卡和医保卡

1、登录APP,在“我的”页面点击“系统设置”;

2、分别点击“银行卡”、“医保卡号”进行绑定;(银行卡和医保卡必须是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有效且无任何问题的。任何一个银行都可以,但切记不能绑定信用卡;如果绑定的是银行卡,卡号位数、卡号数字均必须100%正确无误!另外,输入卡号后,“开户行”和“开户行联行号”无需输入,会自动显示,切勿随意更改联行号;如果绑定的是存折,要绑定打开页左上角的账号,而不是绑定其他的存折号码。账号的位数和数字均100%正确无误,如果账号的尾数是*,可以不输入。账号输入后,要选择开户行,联行号无需输入,会自动显示。切勿随意更改联行号!)


三、提交补助申请

1、登录APP,点击“首页”或“服务”页面中的“医疗互助”;

2、点击下一步,选择“社保卡类型”中的“一代卡”、“二代卡”任选其一之后点击下一步;

3、然后点击“确定”关闭系统提示(系统提示有则点击关闭,没有则继续下一步),勾选需要申报的住院记录(每一条住院记录末尾有“报销明细附件”选项,里面有费用结算单、住院收费收据、其他附件<公务员补助、二次报销、其他补助单据>三项,若需要上传附件将另行通知。上传附件时,传结算单或住院收费收据均可,但绝不允许出现上传结算单处传收据或药品清单之类的现象出现,这样胡乱颠倒的上传还不如不传,传错了反而适得其反。因此若要上传附件就要一一对应地上传),最后点击“提交”后等待审核和补助金发放即可。


四、查询

在补助金到账之后,可登录APP,在“我的”页面中选择“我的参互”,可以查询参互记录、补助记录,以及查询《补助审批表》和《补助审批明细表》。


五、注销

在实际问题中,如有不得不注销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时,可以使用“注销”功能。登录APP后,在“我的”页面中选择“注销”,详阅“阅读须知”后仍要继续操作的点下一步,输入验证码后点“注销”即可完成注销。因此,请慎重考虑后再使用此注销功能,切记!!!


六、备注

在提交补助申请时,以出院之日起至少要15日之后才可提交补助申请;

1、若需要提交同一年内的多次住院记录时,请务必一并提交,不得分开分次提交;

2、若需要提交的多次住院记录中出院日期是不同年的,以出院日期为准分开提交(例如:某职工共有六次住院需要提交补助申请,其中:前两次是2022年住院出院的记录,第三次是2022年底住院,2023年初出院的记录,后三次是2023年内住院出院。如果此职工是连续参互的状态,在提交时,前两次合并提交,第三次和后三次合并提交;如果此职工2022年参互,2023年因任何原因未参互,在提交时,前两次和第三次合并提交,第三次只报2022年住院天数的部分,后三次将无法提交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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